
中访网数据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重要议案。其中包括《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同时,董事会批准了对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浙江恒逸集团、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以及中兴通讯集团的关联方授信方案。这些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独立董事认为这些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中配资炒股网站问必选,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股票在线咨询_配资168网站_炒股配资观点